
究竟是市民素质影响了城市品质,还是城市品质影响了市民素质?诗人流沙河在《让座于老》一文中曾断言:欲判断某人的文明程度,至少要相处三天;欲判断某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只需要乘公交车三分钟就足够了。面对这样一个类似于“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让我们在争鸣具体交通问题的同时,也对南京的城市品质提出了更高的期待。
3月31日,一位客居南京十余年,署名“贵州客”的读者致信江南时报,发出感慨:“南京,你的交通素质为什么在下降?”这个话题在此后的三天里引发了一场“关注南京交通素质”的民意大争鸣。而本报今天在民意版展开的“报刊亭讨论”,仍然关切到“素质”二字。
应该说,不管是部分市民对南京市民交通素质的担忧,还是本报民意顾问薛正毅先生对交通立法的期待,都是在一种常规思维下对“交通素质”滑坡问题的问责。这种问责,对于解决南京交通的局部混乱现象,考问部分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倡导一种和谐的社会风气,都有着积极的意义。鉴于此,本报此次的讨论侧重点并不仅仅局限于“问题很严重”,更要追问“问题出在哪”。
一百多年前,美国传教士明恩溥结合在华经历,撰写专著《中国人的素质》,明确指出“中国人缺乏公共精神”。他认为:“所有的人都认为,只要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受损失,就不必去关心或者没有责任去关心公共财产。事实上,道路等属于公众,这样的概念,中国人心里根本就没有。”在这里,明恩溥其实也提到了交通问题的根源。我们可以认为他的观点有失偏颇,但是明恩溥上百年前的论断至今仍有分析价值。
古谚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某种程度上说,一座城、一个人,城市亦同人,市品亦同人品。记得2006年4月6日,苏州市曾出台《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一系列措施,希望达到“做现代文明市民观念得到广大市民的推崇,市民行为中的陋习和公共场所中不文明现象明显改观”的目标。
在具体措施上,苏州市还在深入开展公共礼仪宣传教育和强化市民公共意识上着重要求。比如,在“交通素质”上,该市着力解决显性的交通秩序问题,依法加大对交通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发挥交巡警、交通协管员、站点管理人员和交通志愿者的规导作用,使市民逐步养成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各行其道的文明出行习惯,使“文明出行”形成风气。
无疑,这种举措就是从城市品质方面来宏观考虑市民的素质,并让二者达到一种和谐的境界。一位市民的素质决定了一位市民的形象,一个城市的品质决定了一个城市的品位。一个城市的品质是需要每一位市民去悉心呵护的,一个城市的品质也体现在每一位市民的一言一行中。
这正体现了本报组织讨论所表达的核心价值:“南京人的交通素质”是“南京的交通素质”的一部分,对后者,乃至对“城市素质”或谓“品质”的追求尤为重要。生活在一个城市中,作为这个城市的一员,就有责任把它建设得更好,为城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高质量的软环境平台。为此,本报将继续围绕“城市品质”,展开一系列的话题讨论,其初衷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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