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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自来水实行阶梯水价
日期:2007-04-02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从4月1日开始,南京对全市抄表到户家庭的供水价格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这在我省还是首次。

  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具体方法是:用户用水量的多少决定所在阶梯,不同阶梯水价不同。阶梯的划分标准为:每户人口在4人以下(含4人)的用水户,按户均用水量划分阶梯水价。每月每户生活用水不超过20立方米为第一级,超过20立方米不超过30立方米为第二级,超过 30立方米的为第三级。每户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按人均用水量划分阶梯,每月人均不超过5立方米为第一级,超过5立方米不超过7立方米为第二级,超过7立方米为第三级。

  第一级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收费,第二级按供水价格的1.5倍收费,第三级按供水价格的2倍收费。用户凭户口本或当地街道(社区)证明确定人口数量,经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认可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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