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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全力保护老百姓利益 “三道金牌”坚决推行
日期:2007-06-15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为啥出台新政?维护群众利益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4月份南京普通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高达11.5%,再次创两年来的新高,在说到今年房价走势时,统计专家已经不再用“稳中趋升”这个词,而是改用了“急剧飙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普通商品住宅在这波行情中处于“领涨”位置,涨幅均高于其他各类房型。而普通商品住宅恰恰是与百姓购房最为密切相关的、政府重点监管的房型。“不管,还能行么?”

  南京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用了四句话来说明出台新政的原因:“稳定价格,促进发展,维护群众利益,规范市场秩序。”不过,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绝对不是哪一个部门就能管住、管好的,特别是千头万绪的房价,又怎能想让它涨就涨、想让它降就降?于是,相关部门在短短半个月内连出“三道金牌”,力图为南京的高房价降温。

  涉嫌行政违法?我们有法可依

  三道金牌发出,立即在全国产生了“蝴蝶效应”。北京华远老总任志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等指责南京的规定涉嫌行政违法,涉嫌“用计划经济的手段干预市场经济”,等等。

  对此,南京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明确作答:“我们有法可依。”该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规定:包括“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在内的5类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第十九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正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的规定,其中,普通商品房被列为政府指导价范围。其相关管理条款,在《江苏省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中也有明确。

  干预市场经济?为了让市场更灵敏

  至于是否“干预了市场经济”,该局有关负责人说,即使在一个健全的、完善的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调控都是不可避免的。市场经济这一“无形的手”也会有失灵的时候,何况是在一个尚不健全的市场体系中?

  “就以南京现行的房价来说,真的反映了供求关系的真实状况吗?”炒房倒房、虚报成本……这些都导致商品房价格信号的失真,难道买房的人全都是为了自己生活居住吗?房市究竟有没有虚高的泡沫?“政府的调控并不是用计划经济的手段来破坏市场经济,而是为了促进市场之手更加灵敏、准确。”有关负责人说,新政的目的恰恰是为了让市场之手反映更真实的市场信号。“从长远来看,也是为了让房地产市场能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下去;让政府、企业、百姓三方共赢。”

  最终不了了之?新政将坚决推行

  南京房价新政出台后,其前景曾被普遍不看好。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断言,“南京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无合法性,也无可操作性,最终将不了了之。”然而,南京市物价局却明确地表示:“新规会坚定不移地推行下去。”尤其是在猪肉、食用油等物价上涨、股市盘整的当前,经济走势比较敏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房价更是重要的调控目标。

  同时,南京市物价局也再次重申,房价新政绝不是“一刀切”,对所有开发企业“一棒子打死”,“开发企业的合法利益也是我们要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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