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房价秩序 五家在售楼盘未核价卖房将受处罚
日期:2007-06-2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记者昨天从物价部门获悉,5家在售楼盘未经核价就进行销售,按照有关规定,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将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促进房价新规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近期,市价格监督检查系统对辖区内8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从检查的101个楼盘来看,有47个楼盘已经完全按照新规在售楼处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了文件规定格式的标价表,还有54个楼盘标价没有到位。价格检查部门给当事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检查中发现,5家在售楼盘在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超过一个月的情况下,仍以建筑用途性质模糊、高档房的界定不清、是不是在管理范围内等理由为借口,迟迟未向物价部门报价,物价检查人员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