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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价房建设实施意见出台 75平方米成主推套型
日期:2007-07-03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昨日,南京市政府发布了由建委拟定的《关于中低价商品房建设与销售管理实施意见》,该《意见》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自从放宽中低价商品房的申购标准后,南京符合申购条件的拆迁家庭每年将增加400户左右,而今后以配建为主的建设方式将让老百姓住上更加舒适的房子。

  绕城公路内房价打“八折”

  据悉,南京市在上个月调整了经济适用房与中低价房的申购标准,其中将申购中低价房标准中的补偿金额10万至20万元放宽到30万元以下,申购“门槛”降低后,预计符合中低价商品房申购条件的拆迁家庭每年将增加400户左右。据介绍,南京市从2003年开始中低价商品房建设。当时,江南八区范围内的中低价房供应价格为每平方米2600元-3200元。去年初,根据中低价商品房土地、建设成本、所处区位和环境配套设施的实际情况,中低价商品房供应价格进行了调整:绕城公路以外区域的中低价商品房为每平方米3500元-4000元,一套中低价商品房的价格在26万元-30万元之间;绕城公路以内区域的中低价商品房价格按照同区域、相邻地段普通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的80%为定价原则。记者了解到,从2003年至今,南京市已经竣工交付了4万平方米的中低价商品房,5000户拆迁家庭已申购入住。

  主推75平方米套型

  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南京市中低价商品房的规划方案设计除了面积标准外,其他各项指标均参照普通商品房的设计执行。也就是说,市民住进中低价商品房后,不用担心房子材料不合格、建筑设计“低人一等”等诸多问题了。

  在房型设计上,这份《关于中低价商品房建设与销售管理实施意见》明文规定,南京市中低价商品房的面积标准分为三类:“一室半一厅房型,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两室半一厅房型,控制在75平方米左右;三室一厅房型,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据悉,在三种房型中,以75平方米为主要套型,而每个中低价房项目的房型比例还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调整。有关人士介绍说,由于南京所有的政策性住房面积必须在90平方米以下,因此中低价房在设计时不能超出政策规定,而从申购家庭的反映来看,90平方米已经能够满足四口、五口之家的居住需求,同时也减轻了申购者的经济负担。

  今后中低价房以配建为主

  据了解,南京的中低价房建设将以“配建为主,集中为辅”的模式,针对江南八区范围以内、城墙以外的区域,出让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经营性居住用地中,原则上应在总建筑面积中配建10%左右的中低价商品房。据悉,这样的地块在南京主城内并不多见,目前仅有下关区的耐特地块是实施“配建”的首个试点小区,同时也是惟一的一处。

  记者了解到,该地块位于下关区幕府西路北侧,东侧紧邻已经建成的中低价商品房项目——幕府佳园。该地块的预计住宅开发规模为20万平方米,其中有2万平方米的住宅为中低价商品房,配建比例为10%,预计价格在每平方米3600元至3800元之间。根据规定,在建设配建小区时,将对开发商“约法三章”:首先,项目建设时必须优先开工建设中低价商品房;其次必须优先按照指定对象进行中低价商品房销售,然后才能销售商品房;第三,中低价商品房竣工不得滞后于普通商品房竣工。

  有关部门介绍说,南京市今年将在建设35万平方米中低价房的基础上,争取再建15万平方米,目前已经相中了10-20幅100-150公顷的地块,今年新开工的中低价商品房地块主要包括河西莲花村、仙鹤门、下关幕府西路地块等。

  新闻链接

  南京市中低价房申购标准:

  1、2003年1月1日后批准拆迁,江南八区范围,按照市政府203号令(227号令)的规定,获得住宅补偿款尚未提现、购房;

  2、补偿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

  3、本市常住人口;

  4、拆迁范围内统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一年度全市平均收入标准以下;

  5、除拆迁范围以外,在本市无其他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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