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政务公开再出实招 区县部门须完成目录编制
日期:2007-06-15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今年9月底前,各区县、各部门要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学校、医院及水、电、气、公交、电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行业业务特点,编制好办事公开目录。《目录》编制过程中,要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从依据、内容、对象以及形式、程序、时限等方面明确规范要求。
昨天,市委、市政府对深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家宝要求,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新一轮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讲究实效,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建章立制,打牢基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如实进行公开。防止和克服“只公开对本部门有利的信息,隐瞒不利于本部门利益的信息;或者只公开无关紧要的信息,而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信息保密”。
“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公开的内容要具体,公开的内容要及时,公开的内容要客观。”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龙翔要求进一步严格标准,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今年还将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制度。全市将选择2至3个市级机关部门、1至2个县(区)镇(街道)、2至3个公用事业单位,作为工作联系点,加强联系沟通,总结典型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