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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返还标准各地不一引争议 要在全国统一很难
日期:2007-06-17 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一样的血,换个地方就不认了!”昨天是第四个“世界献血日”,市民刘先生对当前各地不同的献血返还标准很不理解,他认为,鲜血不是商品,不能随行就市。对此,记者采访了多位无偿献血者,大家说法不一。
  
  市民反映献血为何全国不能累计

  目前在南京定居的刘先生曾经在济南、广州工作过,在这两市工作期间,刘先生先后献了600毫升血。来南京后,热心的刘先生再次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我已经献满800毫升血了,但血液中心的工作人员却说我不能享受江苏省满800毫升终身免费用血的规定,因为外省的血在江苏不算。”刘先生指着3本不同省份的献血证郁闷地说。

  作为一线的工作人员,在省血液中心招商银行门口的无偿献血车负责采血的陈蓉告诉记者,在她接触的无偿献血者中,有一小部分就是冲着将来用血能够得到返还来的,也有人对各省献血不能累计提出过异议,但她无奈地说:“这是政策问题,我们也没办法。”

  各界反响返还标准不一影响热情

  昨天下午2:30左右,记者采访了多位无偿献血者。一位蒋先生告诉记者,他已是第三次参加无偿献血了,昨天是特地冲着无偿献血日去的

  ,但问及献血返还的规定,蒋先生却并不清楚。另一位同样是第三次献血的蒋小姐也不清楚献血返还的规定,她说:“我姑姑是医生,她跟我说献血对身体没害处,我是相对比较少的A型血,所以就献了。”一位张先生说,现在人口流动很大,南京的无偿献血者中,有20%左右是外来务工人员,献血标准全国不一会影响流动人口的献血热情。

  权威说法全国统一难度太大

  对此,南京市血液中心主任孙启俊解释说,不同省份献血量不能累计确实存在,这主要由于全国各地经济水平相差悬殊导致的。孙启俊举例说:“我省的标准是献一还三,在省内任何城市累计献满800毫升本人可终身免费用血,但有的地方只献一还二,有的却是献一还五。”据了解,一般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献血的返还比例越低,像北京、上海等都没有终身免费用血的说法,一般献血返还的有效期是5年;深圳虽然是献满200毫升就可以终身免费用血,但是必须在深圳市内用血,如果出了市,则只能献一还一;江苏作为一个中等省份,献血返还标准在全国也是居中。

  不过,孙启俊表示,刘先生在外省献的血也并非没有用,他可以按照当地的标准获得返还,而且现在全国返还都是返还用血的钱,他如果用血后,只要把相关发票和献血证寄到当地血液中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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