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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不能到药店刷卡购药
日期:2007-06-28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不与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居民医保”参保人找到工作后,需在单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来的缴费记录如何处理?
  
  陈建宁解释,参保人退出“居民医保”,参加“职工医保”的,不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原缴费不再退回,两种保障的缴费年限不累计。另外,“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结算年度内出国定居、参军、户籍迁出或死亡的,已缴纳的参保费用不办理退费手续,保险关系自行中止。
  
  参保人不能到药店刷卡购药
  

  参加“居民医保”后,参保人将领取一张《南京市社会保障卡》,看病时应持该卡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诊(“居民医保”就诊起付标准与自付比例见附表)。参保人住院,凭卡按首诊规定到本人定点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按规定付清个人应付的医疗费用即可。由于“居民医保”不设置个人账户,参保人不能持卡到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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