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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请产假公司竟不退还违法“风险保证金”
日期:2007-06-15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鞠爱霞是南京一珠服饰有限公司的员工,她以前是另外一家服饰公司的员工,去年5月份该公司一位股东自己独立出来创办了这家服饰公司,鞠爱霞也跟随到了现在的公司工作。也就是在进入这家公司不久,鞠爱霞怀孕了,由于医生告诉鞠爱霞她的身体不适合长时间站立,而鞠爱霞的工作岗位正好是营业员,她决定请产假。

  从鞠爱霞提供的一张有公司法人代表签名的收条来看,在2006年5月31日,该公司收取了鞠爱霞4000元“风险保证金”,收条上约定这些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返还鞠爱霞,如果“合同期未满,鞠爱霞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则该款项优先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今年2月份,鞠爱霞休完产假回到公司上班,她说在找到公司想要拿回这笔保证金时被拒绝了。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服饰公司的法人代表朱女士,电话中这位法人代表承认当时收了鞠爱霞的保证金,现在还没有退还。朱女士说她清楚法律规定不能收取劳动者押金,但是在鞠爱霞请假时有迹象表明她想要在休完产假后离开公司,为了保证劳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她才要求鞠爱霞交了风险保证金。

  朱女士说鞠爱霞回公司上班后,一直没有跟她提过保证金的事,倒是对公司没有恢复她休假前的岗位有些意见。朱女士认为现在不能把保证金退还给鞠爱霞,要等劳动合同到期后才能退。在记者协调下,最终朱女士同意将4000元保证金于本周内退还给鞠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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