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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油漆桶爆炸烧伤妇女 楼上搞装修居民成被告
日期:2007-06-17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垃圾堆上油漆桶突然爆炸,将站在一旁的中年妇女烧伤。离地近30米的一户居民成了“爆炸案疑凶”,可事发时正在装修新家的居民大呼冤枉,“这事跟我有什么关系?”昨天上午,一场蹊跷的爆炸引发的民事纠纷,在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06年10月21日下午,在小区的一幢居民楼一楼旁边垃圾堆上,一个废弃的油漆桶突然发生爆炸,将正好站在旁边的50多岁妇女李霞小腿烧伤。事发之后,正在居民楼11楼一户人家搞装修的工人马强下楼和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一起将李霞送到了浦口医院抢救,并垫付了2000元的医疗费用。

  李霞伤好之后,将朱明、工人马强以及介绍马强来做工程的门窗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而11楼的业主朱明夫妻却不知道此事的发生,直到收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李霞把自己告了。

  李霞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油漆桶爆炸后,当时附近居民楼里就只有朱明一家在搞装修。当物业管理人员来到朱明家时,马强还在进行电焊工作。当时马强也承认可能就是因为自己搞电焊,不注意时滚烫的焊渣掉下去,正好将油漆桶点燃了。

  朱明的妻子对此说:“别说当时马强没有做电焊,就算当时真的做电焊,焊渣从30米的高空掉下来,肯定都被吹灭了吹凉了,怎么可能还能点着油漆?”

  朱明还在法庭上提出,当时一个朋友向他推荐了一家专门做阳台雨篷的门窗公司,马强是门窗公司找来的,并不是自己直接雇佣,在这事上自己并不应该承担责任。

  昨天上午,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法院没有当庭做出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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