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遇重伤女叫120来救 会不会误了抢救时间?
日期:2007-06-19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前晚10时许,一辆轿车在后标营富丽山庄公交车站,将一名骑车过街女子撞伤。率先赶到的110民警没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而是等120救护车前来抢救。许多围观市民表示不能理解,认为这样耽误了抢救时间。而医疗专家却认为民警没错,不具备专业知识人员的“好心”行为,往往会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当晚10时许,一辆福特轿车撞倒一骑车过街的年轻女子后,该女子头部鲜血直流,昏迷不醒。一些市民赶紧拨打110报警。很快,一辆110警车赶到现场,民警下车后立即拨打120叫急救车。这时,一些心急的群众看到民警没有送伤员到医院,开始指责110民警。民警解释说,伤者头部、颈部受伤,等专业人员前来抢救更好。
“这怎么行?早一分钟,她就多一份希望,你们赶快将伤者送医院。”市民们无法理解110民警的解释。大约过了5分钟左右,一辆120救护车赶到事故现场,民警帮助医护人员将伤者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
昨天,解放军长征医院南京分院骨科主任刘启圣接受采访时说,颅内、颈椎受伤人员,如果被不具备专业救护知识的人随意搬动,很可能会造成伤者当场死亡或直接导致高位截瘫,所以110民警做法完全正确。
据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薛火根介绍,警察在某些技术性问题上并不具备专业优势,如果勉强为之很可能产生反作用。何况110民警已经向120急救中心求援,不应看作民警不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