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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妻再婚房子便宜别人 重病丈夫悄悄过户房产
日期:2007-06-30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一男子突患癌症,生命垂危。病床上,男子忧心忡忡,可他担心的不是自己的病情,而是自己名下那套房产。怕妻子再婚,怕房子落到别人手中,怕这怕那的他为保房子使出“高招”,结果房子没保住,反被妻子告上了法庭。
  
  1999年7月,张军买下了单位房改房,房屋产权证上仅写了张军一个人的名字。
  
  张军与妻子葛林都是二婚,前妻病逝后,张军独自将儿子张辉抚养长大,后经人介绍,认识了葛林,两人于1997年10月领取了结婚证。
  
  拥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张军内心无比满足。可遗憾的是,张军被检查出患了晚期癌症。噩耗传来,张军一下子跌入深渊,不知如何面对。躺在病床上,张军整天郁郁寡欢,而此时他烦恼的不是病情,而是那套他花了毕生积蓄才得来的房子。
  
  张军想把房子留给儿子,可又不放心葛林。“儿子还小,仍在读大学,葛林四十出头,可长得不错,很有可能再嫁,那这房子不是白白便宜了别人?”张军越想越不放心,怕房子落入葛林手中。于是,他开始想办法。
  
  一开始,张军想到了公证过户,可一打听过户要花不少钱,于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之后,他又想立个遗嘱,甚至连遗嘱都写好了,但怕被葛林发现,最后还是悄悄撕了。
  
  思前想后,张军觉得还是过户最保险。于是,他瞒着葛林和儿子商量了此事,并将房子悄悄过户到了儿子名下。可纸终究包不住火,葛林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气,坚持要求张军给她个说法,不然法庭上见。
  
  对此,张军表现得很强硬,他认为,房子在他个人名下,且是他出的钱,他自然是房子的主人,想给谁就给谁。张军同意写个东西,保证葛林的居住权,但前提是只能葛林一个人住。
  见张军这么不信任自己,葛林非常失望,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她告上了法院,以不知情及不同意为由,要求确认过户无效。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房系张军与葛林婚后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张军未经葛林同意,擅自将房子过户给张辉的行为无效。据此,判决张军与张辉的房屋过户无效。
  
  张军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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