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溧水县东庐村的朱姓家族近百年以来的祖坟山被当地村委会刨得只剩一个小山脚,仅剩的几座祖坟也是岌岌可危。
于是,一桩围绕祖坟被掘的官司开始了,东庐村村委会不但被要求“护坟”,还被索要1万元。
近日,溧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5名朱姓兄弟诉称:2001年,因老明路取土填路及2004年有人办厂,东庐村村委会没有经过原告等家族人的同意,就到朱家老祖坟取土,造成祖坟被挖及周遍环境被严重破坏,使朱姓后人遭受了严重的精神伤害。
2004年12月23日,原告和东庐村村委会签订协议,约定村委会对朱家老祖坟进行护坡,并种植一排香樟树,另规定谁违约就必须承担1万元违约金。工程结束后,东庐村村委会至今没有履行协议。
朱家人称,其实他们也不知道有多少坟被掘了,但那里是朱家近百年来的祖坟,现在被挖得只剩一个山脚了。事情起因也很简单:当初东庐村村委会将其祖坟山另一面的土方卖给了当地的公路站,结果公路站把祖坟山这一面也挖走了。
法庭上,朱家人承认,此前东庐村村委会按协议一次性给付了7500元赔偿,甚至还约定了祖坟护坡的高度及处理附近深坑的问题,但东庐村村委会并没有按照协议来履行。
朱家人出示了一份关于祖坟被挖一事的协议书,协议是由东庐村村委会的前任书记汤世忠和大队的调解主任签字,现在的东庐村村委会也并不否认取土掘了朱家祖坟一事。
“如果东庐村村委会按协议来护坡,少说也得要五六万元,算上移植香樟树的费用可能更高。”朱先生认为,事情迟迟没能解决,问题在于东庐村村委会不愿掏这笔钱。
今年5月,朱家人把这事当成了家族头等大事,专门聘请了南京方胜律师事务所的武小宝律师,向溧水法院起诉。
在当天的法庭上,东庐村的现任村委会认为,掘坟取土一事是前任村委会书记汤世忠的个人行为,与现任村委会无关,所以该协议存在欺诈行为。此外,祖坟被掘一事,前任村委会已经作出了赔偿,村委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而且1万元的违约金明显过高,超过了协议标的的20%。据此,东庐村村委会请求法庭驳回朱家5兄弟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决定择日再判。昨天下午,记者欲采访东庐村村主任,被其婉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