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是元宵节,戒备森严的南京市看守所里却一点都不冷清,来自南京市妇联和建邺区的慰问队伍,给在这里羁押、服刑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女犯人送来了香喷喷的元宵。
坐在记者面前的小冉(化名),吃着香甜的元宵,流下了悔恨的热泪。“我是1988年生的”,小冉告诉记者,“我是因为抢劫致人死亡才进来的”。2006年10月22日凌晨,一名出租车司机途经卡子门时,被一名遍体鳞伤的男子拦下,该男子称被抢劫。出租车司机立即报了警。雨花警方接警后赶到现场,并将受伤男子送到医院抢救。然而4天后,受伤男子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事发次日,抢劫并殴打该男子的犯罪嫌疑人就被抓到了,嫌疑人共15名,其中只有一名女性,她就是小冉。“我是这伙人的头,事情就是由我组织策划的。”小冉告诉记者,他们干的勾当叫“仙人跳”,就是利用女色勾引一些好色男子,以发生性关系为名,将上当男子骗至某处,再由女子的同伙出面“捉奸”,以此敲诈上当男子。被打死的受害人陈某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喜欢在QQ上与女网友搭讪的人。小冉告诉记者,他们打了陈某4个小时,直到陈某吐血不止,他们才逃离现场。由于作案时年纪较小,且认罪态度较好,小冉被从轻判处无期徒刑。
小冉生在南京一个普通家庭,爸爸原是普通工人,下岗后,在一家单位做保安,工作非常辛苦。爸爸忙于生计,妈妈沉迷赌博,原本就不爱学习的小冉便自暴自弃。2004年,一个朋友送了小冉一个QQ号,小冉从此陷入网络世界无法自拔,很快认识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少年。在别人的带动下,缺乏分辨能力的小冉竟干起了抢劫的勾当。在法庭上,小冉的爸爸将责任揽到自己身上,说是因为自己管教无方才造成这样的结果。这时,小冉终于醒悟了:“我一定会好好改造,用我的实际行动赎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