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省教育考试院权威人士对平行志愿作了详细解读,以帮助考生及其家长透彻理解平行志愿的设置、操作、填报等问题。
解读1
平行院校志愿如何设置
普通类: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专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类: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分别设置“传统志愿”和“平行院校志愿”两种模式。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解读2
平行院校志愿如何投档
普通类:该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按5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再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上述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5门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3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如上述3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体育类: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政策、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和考生的成绩,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分男女生、按照“文化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照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艺术类:按招生专业类型分为三种: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的专业分和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照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2、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的”文化分+专业分“及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文化分+专业分的分值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照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以及其它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分别按相应批次的省控线,并按考生志愿和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院校对进档考生按《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及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解读3
如何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考生提供录取状态查询,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区招生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普通类、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志愿。
考生在填报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时,只能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传统院校志愿)和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一种填报;选择传统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选择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A、B、C三所院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结果按相关规则投档。
考生填报艺术类”是否服从其它院校“志愿时,仅限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服从其它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有专业省统考成绩、且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