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南京网>新闻>科教> > 正文
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确定 教育理论每人每门32
日期:2007-06-28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昨天,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出台了江苏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中不包括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考试由教育理论考试费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二项构成。其中,教育理论考试费(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考试)每人每门32元,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对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免费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隐私条款 | 广告投放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 TIMEV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浩维互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