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确定 教育理论每人每门32
日期:2007-06-28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昨天,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出台了江苏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中不包括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考试由教育理论考试费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二项构成。其中,教育理论考试费(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考试)每人每门32元,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对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免费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