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审中小学收费定价 校办产业支出不得转嫁学生
日期:2007-08-23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点击: 评论:0

与自来水、煤气费一样,中小学学费标准也是根据成本支出来制定的。昨日,《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正式出台,对纳入学校办学成本的项目进行一一规定,例如校办工厂这类非教学支出就不得纳入成本转嫁到学生的学费中。
作为中小学收费定调价的前期步骤,对教育成本监审的数据是学费标准的决定性因素,未经成本监审价格部门将不得对学生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办法规定,中小学教育定价成本由教师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等五部分构成。灾害损失、事故和校办产业等非正常办学费用支出将不得纳入成本之中。








